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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海外客家歌謠研習班(04/27/2011)
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提供海外客家鄉親學習客家歌謠,培育海外推廣客家音樂文化種子,特與僑務委員會合作,於100年6月27日至7月8日共同舉辦「2011海外客家歌謠研習班」,預計招收50人,以年齡滿20歲至70歲,具有客家聽說基礎為優先,研習期間講師鐘點費、教材、行政、膳宿、交通等費用,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負擔,機票款等其餘費用則請學員自理。 ( 回首頁 Houston eWIND ) | 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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