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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題目: 吳學媛/要用法律保障深信的正義

[08/18/2010]

文章題目: 吳學媛/要用法律保障深信的正義 - 撰文/宋秉忠 (今周刊 第713期)
文章連結: http://mag.chinatimes.com/mag-cnt.aspx?artid=4917

打敗37萬人/26歲台灣女生考取中國律師

有37萬應考的中國司法考試在2008年11月放榜。時隔13年的中國司法考試,到去年台灣考生才又獲准應考,其中不乏法研所所長、資深名律師等,但最後僅有37名台灣考生錄取,可謂萬中取一,而其中最年輕的是年僅26歲的吳學媛。 二○○八年九月,中國大陸舉行一連二天的「中國第一考」,這場號稱是全中國最難的司法考試,吸引了來自中國各地,總共高達三十七萬人報考,其中包括來自台灣擁有烜赫學經歷的大學法研所所長、資深名律師、前法官、前立委等八百多人報考。十一月放榜,其中,來自台灣年僅二十六歲的年輕女生吳學媛,打敗三十七萬名考生,成為未來準中國律師。

台灣有八百人參加這場三十七萬人的考試,共有三十七人錄取,台灣人的錄取率是萬分之一。而吳學媛年輕、娟秀的外型,立刻引起大陸媒體注意。

跟時下被譏為草莓族的七年級生很不同,吳學媛十八歲就立定志向,要做一位伸張公平正義的律師,強烈的反威權意識之所以啟蒙得如此早,與她從小眼見至親受到誣告的遭遇大有關係。

親人被告/大學時就幫忙寫訴狀

國中時至親遭人誣告,讓吳學媛從小就感受到政治迫害的高壓,受託的律師懼於當時的政治氣氛,不敢為當事人力爭。直到念大學後,才跳出來幫親人寫狀子,再讓律師幫她修改成正式的狀子,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,最後讓親人獲得平反。

這件官司纏訟數年,對吳學媛的影響深遠,塑造出她的反權威性格,她甚至認為「很多被告都是被誣陷的」,更讓她體悟出,權益要自己爭取的道理。

兩歲起,吳學媛就隨著父母離開台灣,在星、馬、香港、澳門等地生活,原本一直對西洋藝術史感興趣的她,歷經這場官司風波後,就立志要用「英語和法律知識」來為自己爭取應有的「公平」,也因此,她選擇進入台大法律系。

正義感強/遇到插隊連罵十多分鐘

而權利要靠自己爭取的體認,讓她無法忍受現實生活的不公平。從小到大最討厭別人插隊的她,即使在人生地不熟的中國,也不例外。有一回,吳學媛在北京機場排隊畫位,突然有三名壯漢插隊,旁人都悶不作聲,櫃台小姐也不制止,這時候,只有她開口高聲大罵,連罵十多分鐘,最後驚動航空公司主管出面處理,但她仍然氣憤難消,在辦證的同時,她又指出櫃台小姐坐視插隊的不是。此舉轟動整個北京機場。

台大法律系畢業後,吳學媛同時考上北京大學的法研所和台灣交大的科技法律研究所,而且憑著高中時的六百分(舊制)托福成績,她也可以輕鬆申請進入美國前二十名的大學,但最後她選擇到中國進修碩士班、博士班。

「台灣的本土律師已經供過於求了,但台灣的中國律師到目前為止只有三人,而且一位已經過世,」年紀輕輕的她,已經清楚認識到「物以稀為貴」的道理,決定先考中國律師。

除了爭取做一名少數的中國律師,吳 學媛到中國念書的決定,還有自我挑戰的意味。從小在陌生的環境中生活,吳學媛已習慣到陌生的環境去生活,因為「那能自我挑戰」。○三年時,台灣人到中國念 書的還不太多,她就決定到中國見識一下。到了北大,她很快又搬出台灣人住的國際學生宿舍,選擇與中國學生一起住,近距離去體會中國民眾的生活。

其實與中國學生一起生活,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,大家雖然好奇她的台灣背景,但很快就打成一片。事實上,這也有助於她了解中國人的思考方式以及做事的態度與方法,對日後從事律師工作也會大有幫助。

大陸求學/體認中國人的民族主義

與中國同學生活的三年多時間裡,吳學媛最深刻的體會卻是中國的貧富差距及中國人的民族主義。

有一回,在學校餐廳用餐,對面的中國學生只點一道豆芽菜配白飯,她說,這時候才相信母親跟她說的:天下真的有人沒飯吃。

來自台灣的她使用的是日本品牌的化妝品,每次她化妝時,同學看到都會問一句:「妳用日本化妝品啊!」口氣中透露出些許不滿,讓吳學媛見識到中國人根深柢固的反日情結,不過,她倒覺得很高興見到在台灣少見的「愛國心」。

三年中國求學生活的另一個震撼是,中國同學不畏權威的態度,在課堂可以看到學生當面嗆老師的場面。在北京人民大學,還曾經發生過一位研究生當場丟給老師一本原文書,然後又丟下一句:「等看了這本書,你再來教我吧!」也許是因反權威的性格,吳學媛還滿欣賞這種作風。

在中國的生活也不是一帆風順,但是從小旅居東南亞,習慣旅行的她,早就鍛鍊出高度獨立性格,面對不順心或是環境的變化,吳學媛自有一套應對方法。

例 如有一回,在中國的百貨公司櫃台看上一件模特兒穿的衣服,但櫃台小姐怕麻煩,不想費工夫從模特兒身上脫下來,因此推說要一個月後才能賣。很多台灣人遇到這 種情況,不是大罵櫃台小姐,就是放棄拂袖而去,但吳學媛卻耐著性子、使出磨功,她先向櫃台小姐表示:「您幫我留一個月,一個月後,我來拿!」櫃台小姐隨口 應聲:「好!」這時候,吳學媛又說:「我先付錢,好嘛!」但是由於結帳時,櫃台小姐必須解下模特兒身上的吊牌,同樣費工夫,最後只好解下衣服,直接賣給了 吳學媛。

有一年,吳學媛在深圳的台商某工廠實習,另外一家塑膠機殼廠的廠長跟她聊天時提到:給一件塑膠機殼上色平均要十分鐘,原來的工資是十元人民幣,但中國工人卻說要十五分鐘,因此要求十五元的工錢。

聽到這件事,吳學媛主動要求到這家工廠示範,她說:「我是一個沒經驗的生手,如果連我都能在十分鐘內完成一件產品,那麼其他人一定也可以。」結果在全廠工人的圍觀下,她實際製作,在十分鐘內完成工作。最後,中國工人只能服氣地接受十元工資。

吳學媛的「好事」性格,加上與生俱來的正義感,讓她更加深信自己要走律師之路。

觀察異業/了解應該避免專業傲慢

吳學媛深信律師是以專業來維護正義,但她也同時認為,即使是專業人士,也應該用委託人聽得懂的語言來執業。

像不久前,到某醫院看牙齒,醫生只問她一句:要不要拔牙?吳學媛當場就問醫生:你不講拔和不拔的優劣點,我怎麼知道該不該拔?

吳學媛說,希望自己能永遠記得,在律師生涯中,要避免專業的傲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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